【王楠、戚聿东:明确主攻方向,以科技创新赋能当代化家当体系培植】

王楠、戚聿东:明确主攻倾向以科技立异赋能现代化家当体系培植_人工智能_家当 云服务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王楠、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戚聿东指出,加强科技创新,可以从协同家当链、提升技能水平、推动绿色转型、强化自主可控等方面全面支撑当代化家当体系的构建,推动家当体系向着完全、前辈、安全的方向发展,需把握科技创新赋能当代化家当体系培植的主攻方向。
一是加大创新投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主自强。
要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建立高水平创新性人才支撑体系,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高效配置创新资源,调度和优化投入构造,提高科技经费利用效益。
二是加强数实领悟,推动生产办法变革。
加快人工智能发展,广泛运用数智技能和绿色技能加快传统家当转型升级;坚持数字技能创新驱动,促进传统家当的数字化转型和工业装备的智能化升级,形成数字技能和家当运用的良性互动,形成标准化智能制造模式。
三是重视企业主体,构树立异生态系统。
进一步深化产学研互助,以家当需求为牵引,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家当化运用;建立开放创新生态系统,冲破行业壁垒,促进跨领域跨行业创新互助;各种企业应发挥各自上风,以国家计策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协同创新。
四是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制订国际技能标准。
加强国家间技能创新和家当方案等方面的对话互换,促进企业更快打仗环球最新科技动态、研究成果和领先办理方案;不断完善和升级我国度当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的国际化水平,在一些技能领先领域,我国应在规则、规制、标准等方面加强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和家当标准制订。

摘编自《光明日报》

【金碚:实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做大做强数字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指出,由于数字技能的发展和数字经济的崛起,市场经济的质态格局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型。
面对经济的质态转型,各种行为主体都要有应对方案,采纳积极行动。
个中,制造业是数字化转型的突击队和主力军。
制造业企业不仅自身必须要有数字化的创新实践,而且政府、科技、行业等各干系部门也须要关注和参与,以形成实践协力和行动条件,创造数字经济的综合效益。
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不是单个企业的伶仃行动,而是需在一定经济生态中实现的协同性行动方案。
此外,在数字经济所具有的数据、算法、算力上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开放性和国际化能力将极大提升。
作为天下经济大国特殊是第一制造业大国,我国必须在国际规则新建构中发挥主要浸染。
要为我国经济特殊是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创造尽可能有利的技能条件和系统编制根本,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强助力。

摘编自《经济日报》

【李忠杰:精确处理中华民族当代文明培植中的辩证关系】

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原中心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指出,中华民族当代文明培植是一个别系工程,须要整体推进、协同发展,必须以全局不雅观念和辩证思维处理好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
一是传统与当代的关系。
在传统的根本上向当代演进,总体上是历史的方向和潮流。
与时俱进、遇上时期,是培植中华民族当代文明的强大动能;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是增强文明发展活气活力的必要条件。
因此,培植中华民族当代文明,必须大力弘扬创新精神,下决心办理妨碍创新的各种系统编制机制和不雅观念问题。
二是保护与培植的关系。
中华文明的发展,留下了大量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当代化哀求发展,公民生活哀求改进,但中华精良传统文化必须妥善保护。
培植的理念、方案的制订、空间的布局、技能的采取等要表示发展与保护、继续与创新的统一。
三是一体与多样的关系。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浩瀚,不仅拥有56个民族,而且拥有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
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稳保护中华文明的多样性,尊重和发展各民族、各地区的文化特色,加强各种文化的互换和交融。
四是中国与天下的关系。
中华文明的发展离不开天下,天下文明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
中国越是发展就越须要以更加自傲而谦和、更加坦诚而理性的态度,与天下对话,向天下学习,加强与外部天下的沟通和互换。

摘编自《学习时报》

【张凌寒:平衡发展和安全,统筹谋划《人工智能法》的制度设计】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凌寒表示,人工智能立法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综合立法,承载着“统筹推进海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义务。
《人工智能法》的制度设计既应看重“治当下”,还应兼顾“谋长远”,详细系编制度的设计,需平衡发展和安全,对发展需求和安全隐患均予以考虑和回应。
第一,确立“立总则,留接口”的总体框架。
《人工智能法》应确立“总则式”的框架体例,定位为人工智能管理的提要挈领制度;《人工智能法》要“留接口”办理容量问题,处理领域立法与通用立法,处理现有制度与未来发展。
第二,设定合理的分类分级认定规则。
我国可考虑建立关键人工智能分外监牵制度,在人工智能一样平常监管哀求根本上,实施重点监管,并可以与我国已有的关键信息根本举动步伐保护制度实现对接。
立法既应与已有的关键信息根本举动步伐制度对接,也应从重大权柄影响角度进行制度覆盖,并对未来可能造成系统性生存性风险的人工智能管理予以回应。
第三,完善人工智能动态监测、预警、相应机制。
如,国家设立人工智能专家委员会,定期通报人工智能技能的发展、支配和运用;再如,人工智能产品和做事的研发者、供应者应该建立人工智能安全事宜决策和处置流程。
第四,对当下和长远发展的人工智能管理共性问题做出制度安排。
从当下来看,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的紧张关系成为天下各国立法面临的难题,基于我国当下“天下领先的追赶者”角色,立法应尽快折衷人工智能家当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长远来看,通用人工智能初现端倪,《人工智能法》宜预留通用人工智能的规制条款,对付未来可能涌现的非限定任务的、多领域通用的强大人工智能系统设置更高的安全规范。
第五,根据现行技能家当发展阶段探索新型监牵制度。
为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干系部门可以探索人工智能产品与做事监管的试点机制,设定监管试点技能的准入条件、试点范围与期限、试点的运行规则等,明确试点目的、定期与试点企业展开技能互换和管理履历共享。

摘编自《北京日报》

(光明网 赵宇整理)

来源: 光明网-理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