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工智能时代若何防止机械人反过来奴役甚至屠***类?_机械人_阿西莫夫
来源| 喜马拉雅FM复旦郁喆隽的佳构课《郁喆隽的复旦哲学课》
编辑| 周杭
这两年传统工业中最火的莫过于机器手,机器人。以美的收购德国库卡为标志,海内开始盲目信赖机器手,机器人。工业制造中,缺人,涨人为,环保,2018年最头痛问题。机器手,机器人利用而生,再加受骗局宣扬,家当升级,自动化什么的,很多工厂盲目上机器手,隽誉设备升级,家当优化,反正别人厂有的我厂要有,别人厂没有的我厂也要,设备上风。有时看朋友圈常常看到做机器手发卖朋友说“恭喜某某厂升级机器手,你们再不上机器手就后进啦”。
如果你喜好看科幻电影,一定常常会看到这样一种胆怯的场景:未来机器人反过来奴役,乃至屠***类,施瓦辛格演的电影《闭幕者》便是这样的。最近对人工智能的谈论,更加加剧了这种担忧。以是,我们如何才能当心和预防机器人和人工智能?
这时候,我们就要来谈一谈“机器人三法则”(ThreeLaws of Robotics)。这三个法则是著名的科幻小说家伊萨克·阿西莫夫,在1940年的一篇小说《我是机器人》中提出来的。
这三条法则分别是:
第一条:机器人不得侵害人类,或看到人类受到侵害而袖手旁观。
第二条: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除非这条命令与第一条相抵牾。
第三条: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除非这种保护与以上两条相抵牾。
这三条法则,看上去不是不错?但是实行起来却有不少问题。
有必要说一下的是,英语中的Law这个词具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含义:第一种是人类社会中的法律和道德律令。其目的是规范一个政治共同体中成员的基本权利与责任,乃至还要定义犯罪行为,并通过相应程序和机构对之进行审判和惩戒。
第二种含义是自然(科学)中的法则和定律。例如牛顿力学中的三大定律,它常日是用数学符号的办法来表达的。上述这两种涵义是根本的不同。法律在原则上是可以违反的。我可以考试测验做坏事,例如偷东西,侵害别人等等。
与此相反,自然规律对人来说,是无法违反的。无论我怎么想,我在地球上都受到引力的浸染。
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法则,属于前者,它们类似于伦理与法律,而不是自然法则和定律。但是正如人类常常违逆神的诫命一样,人工智能为何须定要遵守这些命令呢?如果没有技能的落实和保障,这统统都仅仅是人类的一厢宁愿而已。人类也面临“造物主”的烦恼。
机器人给病人注射“侵害”,到底算不算侵害?从语义层面上来看,阿西莫夫的三大法则还有非常多不清楚的地方:以第一条为例,它并未明确定义“人类”和“侵害”。我们可以设想,未来工程师设计了一种实行护士职能的机器人,它要给病患注射。注射这个行动是“侵害”吗?
按照我们常日的理解,注射这个行动显然要刺穿人的皮肤,并造成微量的出血。不过人类的一样平常知识见告我们,这种轻微的侵害可以治愈病患的疾病,并且得到了病患的认可。在疾病和注射之间,一样平常的成年人经由权衡比较,都会选择接管注射。但是要让人工智能进行这样的权衡比较,须要极为丰富的知识(commonsense)。
我们再来看第二条:第二条法则中语义存在的漏洞是“服从命令”(obeyorders)这个词。
不过我们可以设想,两个人的命令可能会涌现抵牾。一个人说,你站着,另一个人说,你坐下。机器人到底该当听谁的?
第三条法则的核心词是“自己”(itsown existence)。要明白这一表述的意指,是否须要“自我”(self)的不雅观念,而产生这一不雅观念的条件是人工智能具备自指(self-referential)能力。这种自指能力实在对人类自己都是一个谜。
让机器人保护全人类,是一个笑话还是可以梦想成真?针对机器人三大法则存在的问题,阿西莫夫本人后来增加了更有优先性的“第零法则”:机器人必须保护人类的整体利益不受侵害。即担保机器人追求人类共同体整体的最大福祉。问题在于,如何定义“整体利益不受侵害”?这会面临传统功利主义的难题。
从微不雅观方面讲,我们可不可以杀去世一个康健的人,把他的器官拿出来给那些等待急需器官移植的人?这样杀去世一个人可以拯救七到八个人,是否符合所谓“人类的整体利益”?
按照人类知识和良知,显然是不可以这么做的。由于除了人类的整体利益之外,还有许多须要考虑的问题,每个人的个体利益也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以是啊,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法则虽然算是未雨绸缪,但依然不能彻底杜绝一些基本问题。
那么,你能想出什么办法来,让机器人和人工智能不侵害、奴役人吗?
关于主播:
郁喆隽,集专业深度与大众遍及于一身的哲学小王子。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宗传授教化系副主任,德国莱比锡大学哲学博士。
《郁喆隽的复旦哲学课》想陪你认清自己,建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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